资助政策:
1.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每年可享受减免学费1700-2100元,三年共计5100-6300元。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每年可再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两年共计4000元,雨露计划政策每户每年再补贴3000元。
3.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籍学生每年可再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两年共计4000元。(全省26个特困地区重点县。嵩县、汝阳、洛宁、栾川、鲁山、卢氏、南召、内乡、镇平、淅川、光山、新县、固始、淮滨、商城、潢川、新蔡、兰考、民权、宁陵、柘城、商水、沈丘、郸城、淮阳、太康)
4.非建档立卡户、非连片特困地区,但符合条件的贫困生,每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
5.校内表现优异的学生每年可申领校内奖学金500-5000元。
6.品学兼优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7.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自愿参加,所得工资可用来缴纳每年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等。
国家奖学金介绍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基 本 申 请 条 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
申请 评审 和 发放
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考量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所在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
奖 励 标 准
每人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介绍
【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范围】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含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河南省国家连片特困区:嵩县、汝阳、洛宁、鲁山、卢氏、南召、内乡、镇平、淅川、光山、新县、固始、淮滨、商城、潢川、新蔡、兰考、民权、宁陵、柘城、商水、沈丘、郸城、淮阳、太康。
【取得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直接申请并填写登记表后,由学校报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将名单在校内醒目地方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无异议即可取得受助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意见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雨露计划介绍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规定,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未脱贫户和脱贫继续享受政策户,不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各地扶贫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受助资格由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并公示,无需另外申请。
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