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确保参与实训的师生自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实训课教师和学生要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 实训室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训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 实训室指导老师要兼任所管实训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并应经常检查本实训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 实训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应制定相关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五、 实训室指导老师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实训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六、 各实训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训,应经实训室负责老师同意方可进行。
七、 保证实训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八、 未经实训室管理老师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训室的教学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教学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九、 下班后或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训用品和场地。
十、 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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